公司各有關部門:
根據省人力社保廳、省建設廳《關于在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中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》(浙人社發(fā)[2014]25號)要求,為做好我公司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審查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考后審查基本要求
參加2014年度二級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并且所報專業(yè)全科考試合格的應試人員(以下簡稱“應試人員”),必須在規(guī)定時間內通過考后資格審查方能獲得資格證書。合格人員逾期不提交或未能完整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,將視為自動放棄取得資格證書。
二、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
(一)審查時間:
公司人員請將資料于2014年9月1日前,送至公司人力資源部。(紹興市鏡湖新區(qū)風林西路300號環(huán)宇總部1號19樓1906室)。公司將統(tǒng)一組織去辦理資格審查。
(二)審查地點:
三、資格審查材料(需提供)
(一)《2014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》(經報考單位審查并加蓋單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簽名)原件一份。
(二)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證明原件一份。
(三)本人身份證(軍官證)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、學歷(位)證(取得在職學歷的還應提供最高的全日制學歷)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(在境外取得的,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證)。
(四)非工程類或非工程經濟類專業(yè)畢業(yè)的考生還需要提供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(yè)技術資格證書、職務聘任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。
(五)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,還須提交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原始證件和復印件。
(六)相應專業(yè)考試的考生,還須提交已取得某一個專業(yè)二級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。
以上所附資料中涉及原件及復印件的,原件經審查后退回,復印件均用A4紙復印。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查。
四、需提供審查資料人員名單(特注:對于沒有在考試報名時,向人力資源部提供報名表及報名信息人員,不再此名單內,希望各部門自行核查,將通過的按上述要求將通過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人員的資料上報。)
名單(已通知各部門)。請上述人員仔細核查自己畢業(yè)證書上的畢業(yè)時間和專業(yè)、職稱證書上的取證時間如有不同,則有可能無法拿出資格證書。